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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王維(701-761年)是唐代著名的詩人、畫家,蘇軾曾用“詩中有畫,畫中有詩”評價他,唐代宗李豫(727-779年)更是將其稱作“文宗”。王維與李白、杜甫鼎足于盛唐詩壇,中晚年時期,其開始選擇亦官亦隱的生活,寫出了許多著名的山水田園詩作,被后世譽為“詩佛”。

    表面看來,佛系的王維像是參透了人生,過得豁達開朗,但如若詳細了解那段歷史后,卻會發(fā)現(xiàn)其人生的起落著實有些跌宕。

    年少時的王維氣度高華、才華橫溢,自幼與母親、弟弟相依為命,九歲就能夠撰寫詩文,十五歲便奔赴長安以求入仕,早早地進入了彼時的政治、文化中心。

    初入長安的王維,沒能如期進入求取功名的正途,年少的他獨自品嘗著身在異鄉(xiāng)的孤寂。這段時間內(nèi),他寫下了《九月九日憶山東兄弟》等作品,以期傾訴內(nèi)心的郁悶和苦楚。在才子云集的長安城,不諳世事的少年王維逐漸意識到,求取功名的道路并非像自己想象中的那樣平坦,開元六年(718年),十八歲的王維又寫下《洛陽女兒行》,借越女有貌而貧苦的境遇來寄托自己懷才不遇的愁思。詩的最后四句:

    城中相識盡繁華, 日夜經(jīng)過趙李家。

    誰憐越女顏如玉, 貧賤江頭自浣紗。

    正是其此時心境的真實寫照。

    自此,王維的心理開始發(fā)生轉變,有意無意地走上了結交權貴以求進仕的“理想之路”。被當時社會風氣所裹挾的他,開始頻繁出入寧王、薛王、岐王等貴戚豪門。

    不過,在當時的社會大環(huán)境下,王維的這種做法無可厚非且著實有效,在習慣了都市長安的繁華與喧囂之后,其憑借傲人的才華而聲名鵲起,成為了當時炙手可熱的都市詩人。

    伶人舞黃獅子

    開元九年春,未滿21歲的王維進士及第,因熟悉音律而解褐為太樂丞,成為了當時伺掌宮廷禮樂的官員。這個階段的王維春風得意,似乎掃清了之前的所有陰霾,光明前程就在眼前。

    然而,一件突發(fā)事件卻使得王維的仕途官運急轉直下,開元九年(721)年秋,身為太樂丞的王維被人告發(fā),說他組織雜技藝人(伶人)舞獅,而且是舞黃獅子。在那個年代,黃色是皇家的象征,黃獅子只有天子在場的時候才能舞,王維因此被指玩忽職守、觸犯皇權,受到牽連而被貶了官。

    “王維為大樂丞, 被人嗾令舞黃獅子, 坐是出官。黃獅子者, 非天子不舞也, 后輩慎之?!?王讜《唐語林》

    客觀地講,王維此次遭貶謫,不僅是因為觸犯了皇權的尊嚴,更重要的是其與諸親王來往過密所導致,作為個人仕途的第一次打擊,充分體現(xiàn)出了此時王維政治思維的不成熟。

    自此之后的十余年里,王維輾轉濟州、洛陽、鄭州等地,過上了孤寂落寞的漂泊生活,生活中巨大的落差感使得王維開始靜心反省過往,但此時的他也并未放棄對功名的追求:

    家貧祿既薄, 儲蓄非有素。

    幾回欲奮飛, 踟躕復相顧。《偶然作》其三

    很明顯,此時的王維已經(jīng)不是當年那個意氣風發(fā)的青春少年,而更多的參悟到了人生的無奈。開元十四(726)年秋,王維重返長安,再次開始積極尋求入仕之路,其有幸被時任集賢院副知院事、秘書少監(jiān)的張九齡賞識,被為校書郎(古籍書畫的鑒定專家)。

    這個階段的王維,開始跟隨大薦福寺的道光禪師學習佛教。開元十九年(731),三十一歲的王維痛失愛妻,此后便一直沒有再婚,大概可歸因于其對亡妻的深愛和對佛教的篤信。

    妻子的離世雖讓王維傷心欲絕,但卻擋不住他仕途上的再次突破。開元二十一年(733年),張九齡出任宰相,開始執(zhí)掌朝政,王維也因受到張九齡的舉薦而官拜右拾遺(咨詢建議官),拾遺的本意是撿起皇帝的遺漏,可見此時的王維雖然官階不高,但職責卻很重要。

    上任不久的王維為感謝張九齡的知遇之恩,專門為其寫了《獻始興公》(后四句):

    賤子跪自陳,可為帳下不。

    感激有公議,曲私非所求。

    來歌頌張公在用人之上的公允和無私。

    可以看出,此時的王維心目中所心心念念的,仍是為在仕途之上有所成就,雖無年少時的輕狂之氣,卻同樣體現(xiàn)著其高漲的政治熱情。

    但是造化弄人,張九齡執(zhí)政僅三年不到,就被老謀深算的李林甫排擠出了朝廷,“站錯隊”的王維也再次遭到牽連,剛剛燃起的希望之火再次被無情澆滅。

    此后的將近二十年(至天寶十五年[756年]),李林甫、楊國忠先后當權,唐朝朝堂進入至暗時刻。面對日益渺茫的仕途前景,王維的積極心態(tài)日趨暗淡,進而形成了“亦官亦隱”的生活狀態(tài)。

    天寶三年(744年),王維開始營建藍田輞川別業(yè),以輞川為道場,來消解為官的負累。同樣也是這段時間里,其寫出了大量具有代表性的山水田園詩詞,詩集《輞川集》收錄了其中二十首,充滿了的禪趣韻味和渾然天成的藝術魅力。

    實際上,此時的王維有意淡化官場,體現(xiàn)了其在經(jīng)歷兩次人生起伏后的悉心感悟,表面看來其已傾心于田園山水之中,實則更多地是為了明哲保身,用與政治漩渦若即若離的方式顧全自己。

    天寶十四年(755年),“安史之亂”爆發(fā),次年,叛軍攻入長安,王維佯病逃跑沒有成功,被叛軍俘虜,不得已當了偽官。古時候,投靠叛軍屬于變節(jié)、不忠,是非常嚴重的罪過。這也是王維遭到后世詬病的主要原因。

    至德二年(757),唐軍收復兩京,王維再度被關押受審。不過,好在當時已步入晚年的王維堅定地秉持著對大唐的忠心,其曾在獄中向好友裴迪做過一首名為《菩提寺禁,裴迪來相看,說逆賊等凝玉池上作音樂,供奉人等句聲便一時淚下,私成口號,誦示裴迪》(又稱凝碧詩):

    萬戶傷心生野煙,百僚何日更朝天。

    秋槐葉落空宮里,凝玉池頭奏管弦。

    二十八個字的短詞配了三十四個字的題目,鮮明的展示了王維“身在賊營心在唐”的態(tài)度和忠心。除此之外,胞弟王縉也主動請削自己刑部侍郎的職務為兄贖罪,王維由此得到了肅宗的寬恕,不但沒有受到任何處罰,而且被提前釋放、官復原職。

    乾元元年(758年),王維被授為太子中允,后遷中書舍人、給事中。上元元年(760年),王維升任尚書右丞。次年七月,六十歲的王維駕鶴西去了。

    縱觀王維這一生,經(jīng)歷了三次仕途的起伏,才勉強善終。我們可以將其稱作“佛系生活”的堅定踐行者,其中晚年的山水田園詩,代表了唐代田園詩詞的最高水平。

    然而,小編認為,佛系并不等于超脫,雖然王維本人有很深的佛教情緣,但卻難掩其發(fā)自內(nèi)心的對儒家正統(tǒng)的思想認同,即便是在亦官亦隱的時期,王維也并未怠慢朝政。王維這一生雖走得忐忑,但卻總是圍繞著出仕為官的主線,至于隱居終南,則更多是為了清靜與避禍。究其靈魂深處,卻仍是一位“外佛內(nèi)儒”的典型文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