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見所聞的意思
所見所聞
(1) 所看到和聽到的
⒈ 看到的和聽到的。
引宋王安石《慈溪縣學記》:“則士朝夕所見所聞,無非所以治天下國家之道。”
《隋唐演義》第四十回:“四方之事,據(jù)愚夫婦所見所聞,真可長嘆息,真可大痛哭?!?br />杜鵬程《鐵路工地上的深夜》:“首長要談他一天當中遇到的事和正在思考的事……而司機也會談他一天當中的所見所聞。”
所能看見及聽聞的。
【解釋】看到的和聽到的。
【出處】宋·王安石《慈溪縣學記》:“則士朝夕所見所聞,無非所以治天下國家之道?!?/p>
【示例】我為甚么不將這所見所聞的,寫封信告訴莊宮保呢?清·劉鶚《老殘游記》第六回
【近義詞】耳聞目睹
【反義詞】道聽途說
【語法】所見所聞作主語、賓語、定語;指所看到和聽到的。
所見所聞的字義分解
1. 處,地方:住所。哨所。場所。處所。
2. 機關或其他辦事的地方的名稱:研究所。派出所。
3. 量詞,指房屋:一所四合院。
4. 用在動詞前,代表接受動作的事物:所部(所率領的部隊)。所謂(a.所說的;b.某些人所說的,含不承認意)。無所謂(不關緊要,不關心)。所有。各盡所能。所向無敵。有所不為而后可以有為。
5. 用在動詞前,與前面的“為”或“被”字相應,表示被動的意思:為人所敬。
6. 姓。
1. 看到:看見。罕見。見微知著。見義勇為。見異思遷。
2. 接觸,遇到:怕見風。見習。
3. 看得出,顯得出:見效。相形見絀。
4. (文字等)出現(xiàn)在某處,可參考:見上。見下。
5. 會晤:會見。接見。
6. 對事物觀察、認識、理解:見解。見地(見解)。見仁見智(指對同一問題各人從不同角度持不同看法)。
7. 助詞,表示被動或對我如何:見外。見教。見諒(原諒我)。見笑(被譏笑)。
1. 古同“現(xiàn)”,出現(xiàn),顯露。
2. 古同“現(xiàn)”,現(xiàn)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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