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解釋
《左傳·哀公十二年》:“ 子服景伯 謂 子貢 曰:‘夫諸侯之會,事既畢矣,侯伯致禮,地主歸餼,以相辭也?!?杜預(yù) 注:“侯伯致禮以禮賓也。地主,所會主人也。餼,生物?!?孔穎達(dá) 疏:“致禮禮賓,當(dāng)謂有以禮之,或設(shè)飲食與之宴也?!焙笠蛞浴暗刂髦x”謂當(dāng)?shù)氐闹魅藢砜徒哟亩Y節(jié)和飲食饋贈等情誼?!度辶滞馐贰返诙兀骸巴砩妹汕嗄浚蝗盏刂髦x也不曾盡得,如何便要去?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(xiàn)狀》第三八回:“你二位來了,我還不曾稍盡地主之誼,卻反擾了你二位幾遭?!?楊沫 《青春之歌》第一部第三章:“不要緊,今晚可以在敝村住一晚,我們可以代 張先生 盡盡地主之誼。”亦作“ 地主之儀 ”。 清 蒲松齡 《聊齋志異·三仙》:“未修地主之儀,忽叨盛饌,於理不當(dāng)。茅茨不遠(yuǎn),可便下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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